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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10.04.18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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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在“号子”里呆过的人,对自由往往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渴望,出来之后,绝大多数人会万分珍惜;而在曹国芳眼里,如此珍贵的“自由”却十分廉价。自24岁走上犯罪之路,此后31年间,他竟有近30年是在“号子”中度过的;其余时光,不是在盗窃,就是在贩毒,抑或在盘算着盗窃、贩毒的路上。
日前,曹国芳第七次走出“号子”,也是最后一次:因贩毒数量大,且一犯再犯,经江苏高院裁定,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,决定对其执行死刑。 “出来”后最多半年又“进去” 1955年出生于上海的曹国芳,初中毕业后没什么稳定工作,一直断断续续地混迹江湖。而他的“资本”,就是逐渐积累的牢狱生涯。在他的犯罪记录上,有七次犯罪入狱或被关押,即使第二次贩卖毒品,被判12年有期徒刑,也未能让他的犯罪之举有所收敛。 1979年6月,24岁的曹国芳因犯抢劫罪、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这是他第一次走进“号子”。出来没多久,1983年11月,曹国芳又被判入狱,这次,他犯的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刚被放出来没几个月,他又作案,1987年5月,又一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出狱半年后,即1991年10月,曹国芳再次因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 或许发现盗窃代价太大,与所得相比有所不值,在第四次刑满释放后没几天,他开始贩卖毒品,但很快,就在1996年下半年,他就被警方抓获,后因贩卖毒品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。 这次出来后,曹国芳秉性难移,利用此前的贩毒经验,他又开始贩毒,而且数量增大,结果在1999年1月15日,他因贩卖毒品罪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于2008年1月10日释放。 2008年6月4日,曹国芳因第三次涉嫌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被警方监视居住,同月7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7月4日被逮捕。一直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。 从曹国芳的犯罪记录看,每次“出来”后少则一两个月,多则半年,他必定会再次犯罪,似乎上瘾一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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